为深刻吸取“1·12”四川关州水电站事故教训,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安排部署,云南能源监管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以“零容忍”态度开展水电站安全督查。 一是会同云南省能源局、相关州(市)能源主管部门成立5个联合督查组,对17座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现场督查,对督查发现的460余项问题隐患逐一“列清单、指问题、明责任”,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二是分别在曲靖、昭通、怒江、迪庆等州(市)能源主管部门召开督查反馈会,并逐一向4个州(市)能源主管部门下发《监管意见书》,督促各州(市)能源主管部门把一个问题当成一类问题来研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约谈问责、挂牌督办等手段,抓牢问题闭环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是结合全省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班会议,组织全省16个州(市)能源主管部门集体观看“1·12”四川关州水电站事故警示教育片,对照水电站抽查督查发现共性问题,警示教育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深刻汲取教训,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要求,对水电站安全生产全覆盖督查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四是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克服疫情防控面临的困难,不拖不等迅速行动,采用“面对面 屏对屏”相结合的方式,对问题隐患突出的10家水电站逐一开展监管约谈,并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行政执法询问,依法依规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五是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向国家能源局、云南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水电站安全监管问题建议,加强与云南省安委办会商研判,强化与云南省能源局协同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深入推进水电站和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功。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持续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能源局、云南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不断加大力度,“提质增效”抓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云南能源监管办以“零容忍”态度开展水电站安全督查
发布时间:2022-04-02